【關於十信案你應該知道的六件事】part 3——究竟是誰打了這一通關鍵電話
文|鏡文學
2020-07-27
十信案爆發,金融司長的戴立寧扮演其中關鍵角色之一,當時,十信紛擾越燒越旺,中央下令十信得勒令停業,並由合庫全面接手,才能止住亂局。
中央銀行總裁張繼正向行政院長俞國華報告了十信現況。張繼正陳述了從二月初以來,財政部對十信所作處置。二月二日,十信蔡辰洲向合作金庫申請融資,額度十億元。二月四日,合庫向財政部報備核准,將十億資金,融通與十信。詎料,二月五日,十信蔡辰洲又來要錢,一開口,還是十億。
為此,財政部長陸潤康特別指示金融司長戴立寧,帶著金融司地方金融科科長張慶堂,到合作金庫去,與台北市財政局長林振國、合作金庫總經理陳曉鰲開會,訂下三原則︰
一、十信不得承作新放款。
二、合庫對其融資,只限於彌補票差。
三、若發現十信留用融通資金,即予停止融資。這三項原則,等於築起一道堤防,阻擋蔡辰洲惡性挪用合庫資金。
▲財政部次長戴立寧立院備詢。(圖/中央社記者張良一攝)
到了二月六日,十信明顯不符合財政部前一天會議所訂三原則,但合庫還是同意蔡辰洲所請,繼續融資十億元給蔡辰洲。
合庫總經理陳曉鰲說,五號白天,訂了那三原則,所以,六日上午,蔡辰洲請合庫撥款,合庫拒撥。可是,到了六日下午,他接到財政部金融司長戴立寧電話,說是取消五日決議,不必考慮三原則,於是,合庫在六日下午,就撥款十億元給十信,但戴立寧表示,他絕對沒有打這通電話。
戴立寧和陳曉鰲兩人都沒留下證據,很難斷定誰說的才是真話。合庫第二次融通十億元給十信,主要原因,是蔡辰洲一再告急,說是十信庫存現金短缺,如合庫不融通,十信難以支付提領,將爆發擠兌。為安定金融秩序,穩住局面,避免爆發金融危機,所以,合庫才第二度融通十億給十信。
當時,合庫上下有一種說法:倘若戴立寧沒打那通電話,合庫繼續放款給十信,事後財政部必然會嚴懲。可是,事後財政部並沒有責備十信,也沒有大驚小怪。
然而,依照戴立寧的說法,先前各部會的會議紀錄,財政部授權合庫,由合庫轉發給財政局、十信、以及合庫其他下屬單位。如果說,戴立寧打過那電話,口頭指示合庫,取消前一天會議所達成限制放款決議,那麼,合庫接到戴的電話指示之後,必須向財政局、十信、合庫下屬單位,追回會議紀錄。如果追不回來,最起碼,要口頭轉告這些受文單位,前一天會議紀錄不算數,放款不受限制。
可是,監察院調查整件事情,台北市財政局、十信、合庫下屬單位,卻從來沒提過,合庫總行下令追回限制放款會議紀錄。為什麼不向這些受文單位,追回那份會議紀錄?或者口頭通知廢除會議紀錄?因為,有可能根本就沒有這通關鍵電話。?
那麼,究竟是誰打了這通電話,抑或根本沒有人打電話授意合庫繼續放款,至今仍無明確答案,可以確認的是,陸潤康當財政部長任內,竟然在一個星期之內,就讓十信掏走三十億資金。
(部分內容整理摘錄自《十信風暴》)
▲合作金庫大樓(圖/鏡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