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時候我不怪誰,真的。 在我全心全意放下尊嚴,決定當個安分女人以後, 我知道,是那樣的放棄,殺了其他部分的我。 這一次,我終於為自己做了決定。 為了先生,我辭職全心準備懷孕,希望再生個兒子。但三年來,從未成功過。 他帶著一個懷著男孩的女人宣示著要與我離婚,原來十五年的青春不過就如此。 手裡牽著五歲的女兒,想為她做一些改變。想在這些一直被告知的日子裡,找回一點屬於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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