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本小說背景設定在明代,但明眼人都明白:貪官犯人蠢法官哪有分什麼朝代?故事很短才6萬字,故事很簡單:一個少年殺了米店婦人的女兒,這家米店常常救濟窮人,大家都喜歡這米店,喜歡米店的這對母女。發生這樣的悲劇,全村包圍衙門。審案知縣因為少年握有朝廷高官貪汙罪證,所以交換條件,放走犯人。犯人的回到村中被憤怒村民打死,犯人的弟弟不能找知縣算帳,找不到貪汙高官報仇,於是找了最厲害的狠角色:身兼訟師與老鴇身分的虞三姐。虞三姐手上有一張最奇特的名單,來自一位幫主。這個幫的信念是:「受害者家屬有權報復加害者本人或其親屬;換言之,要不就本人償命,要不就親屬賠命。」
知縣、捕快、傷心的母親、犯人的弟弟、虞三姐、幫主先後來到這寺廟,因為這廟裡的木造大佛會流淚。明明是木造大佛為何還會流淚?是因為憂傷沒有天理?還是衙門裡沒有正義?是哀憐百姓用自己的血汗錢填貪官的暴利,還是因為人間根本沒有所謂的公平?
知縣甲:「你這樣判,社會大眾不平,受害家屬不服。」
知縣乙:「如果我要考慮他們,那我無法做我的工作了。我剛入這行的時候,有位前輩告訴我:我們對罪犯判的刑,不能重於他犯下的罪。這叫文明的原則,我們對待罪犯,不能比他們對受害者更殘忍。換言之,我們不能把自己降到罪犯的水準。」
捕快甲:「很多人從大牢出去,也改過自新啊!為何剝奪一個人再生的機會?」
捕快乙:「我愛這工作,但我女兒需要可以回家一起吃飯的爹,不是一張因公殉職的褒揚狀。如果我因為抓亡命之徒而犧牲了,再多光榮也沒用,再多褒揚都是空的。對付亡命之徒,還用考慮他的本性?我若感到生命危險,一定先殺對方自保。」
傷心的母親:「那個禽獸被抓到官府,知縣審問他的時候,他還在笑。我好好一個女兒,出去幫我買東西,回來被那個禽獸殺害。我到官府認屍,我女兒頭被打破了,眼睛凹進去,額頭又腫又大,我幾乎認不出,她就是我女兒,一具冰冷的屍體。」
犯人的弟弟:「就算我哥是禽獸,是天怒人怨的殺人犯,他也有權活下去,也應該在大堂上受審,而不是被衙門放回街頭,任街頭巷尾的憤怒百姓用自己的方法處決他。」
虞三姐:「知縣大人,你晚上睡得好嗎?」
幫主:「受害者家屬有權報復加害者本人,或其親屬;換言之,要不就本人償命,要不就親屬賠命。」
住持:「慈悲的佛啊!請以無盡的力量讓這位犯下大錯的居士,不再有業力的纏繞。如今,我要勸請居士:世緣既了,彌陀接引,往昔所造諸惡業,此生業緣已了,你應該即刻發露懺悔,為你所傷害的家庭祈禱。你也要捨棄身心的執著,放下愛恨的糾纏,忘卻過去的憂苦。」
「慈悲的佛啊!亡者世間塵緣已盡,請接引她到清淨自在的佛國,讓她無諸苦惱,花開見佛,長眠安住。請以無邊的力量讓她安心歸去,蓮登上品。所有關心她的人,將無盡的哀思化作輕聲佛號,將無限的回憶轉為祝福:祝福他日因緣具足,這位少女能乘願再來。」
「慈悲的佛啊!請以無窮的力量讓這位慈母放下對愛女的牽掛與不捨,放下對凶手的仇恨;化解她對愛女難以消除的情執,給予她解脫自在的加被。未來她還會有許多埋怨與疑惑,請以慈悲佛力讓她從此不再深陷沉重的悲慟,了知生命的來去如同薪盡火傳,生命的火苗永不停息。慈悲的佛啊!請讓這位慈母找到心中的平靜,讓她從身邊那麼多愛自己、關心自己的人中獲得力量;把所有的悲傷情緒過濾掉;想想人生還有好多可以做的事,把路好好地繼續走下去。」
幫主、虞三姐、犯人的弟弟、傷心的母親、捕快、知縣本來在各地活動著、分開著;但一件命案卻使他們在寺廟裡相聚著,交流著。住持對每個人說了什麼?他們沒有流淚,木造大佛有。
木造大佛為何流淚?天若有情天亦老,佛見不平佛落淚?
木造大佛落淚的真正原因,只有當你看完本書最一頁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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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作者古樸典雅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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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紙本書的永恆魅力
#讀者掏錢買書不易每一頁都要對得起讀者
#天若有情天亦老後面確定是接這一句嗎
#你從未見過的水墨插畫
#贊成給犯錯的人第二次機會嗎
#公平正義的最重要原則是將自己設身處地去為受害者著想
#但今天刑罰制度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竟然站在加害人這邊處處考量加害人的權益
#你覺得一個人的善行可以抵他的惡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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