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没人会叫我“周家的掌上明珠”、“吉米的好朋友”或“牡丹的杰出青年”,当然更没人知道我小时候的绰号是“狗骨头”。
在这里,我笑脸迎人,招呼每一位客人,但看似光鲜亮丽又轻松愉快的外表底下,我其实有点受不了柜姐的工作,特别是那个新来的楼管,他有个很好笑的名字,叫做“新一”──可是我比较喜欢叫他“柯南”。
我没想过要当侦探的女友,更没预料到有一天会变成他的“小兰”,我只是忽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但谁又知道,命运的安排从不让谁安生,那个台北的店长职缺,我该去吗?
没有要当一个心怀大志的伟人,也不打算变成什么厉害的商界人士,我是狗骨头女孩,我其实只想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很难吗?很难吗?很难吗?(丢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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